关于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朱范鑫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28

各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机关党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决定在机关中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当先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行党员亮身份。教职工党员应在工作岗位设立党员先锋岗标识(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责等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党员先锋岗标识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制作。

2.做好落实检查工作。亮身份,树形象,当先峰工作由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各党支部具体落实,做好日常检查。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引导机关教职工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坚定信念跟党走,在全面推进学院申本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机关各党支部要做好亮身份,树形象,当先峰活动的宣传工作,发现和总结此项活动开展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氛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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