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侨党字〔2017〕2号关于设立分党校的通知

发布者:朱范鑫发布时间:2017-02-27浏览次数:4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校建设工作,发挥党校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培训、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设立分党校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建原则

根据各院系在校生人数设立分党校。学生人数在校人数1000人以上的学院单独设立分党校;学生人数在校人数1000人以下的院系设立联合分党校。联合分党校根据学院专业性质、学生人数等情况进行设置。

机关党总支、基础教学部直属党支部不单独设立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与其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联合分党校。

二、机构与运行

1.分党校设校长一名、副校长一名,分别由二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兼任。分党校的校长、副校长由学校党委任命

2.分党校建立校务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二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等组成,报学校党校备案。

3.分党校在学校党校和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校按照六个统一(统一计划、统一大纲、统一师资库、统一考试、统一颁证、统一表彰)要求负责对各分党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进行指导,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考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分党校建设,加强对分党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分党校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分党校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职责

1.定期研究分党校的建设、教学、培训、科研等工作,制定分党校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结业考试(考核)、学员日常管理、结业证书的颁发等工作。

2.定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队伍。

3.加强分党校的自身建设,逐步建立考勤制度、讨论学习制度、优秀学员评选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

5.完成学校党校和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生与教学管理

1.分党校每年举办1—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级班(中级党校)。一般上半年4—5月,下半年10—11月。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级班(中级党校)由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组成。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入党基本知识,掌握撰写入党材料,明确入党条件,提高争取入党的自觉性。主要侧重于引导广大学员把党的历史使命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相结合,把个人的理想和党的事业目标相结合,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级班(中级党校)学员从本单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教职工和学生中按学校相关规定选拔招收,并报学校党校备案。分党校每期学员名额由二级党组织根据学校党校统筹确定。

2.分党校要以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增强党性的办学方针,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特别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方面的教育,努力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3.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用灵活多样、形式活泼的教学方法。要充分运用多媒体教育手段,实现教学方法多样化,采取自学、专题讲授、信息化教育、专题讨论、社会实践等方法,使培训活动具有针对性、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考核与评优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总成绩由考勤情况、思想汇报和结业考试成绩等构成。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统一时间,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2.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试合格,颁发学校党校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旷课、考试不及格、作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

3.根据学员总评成绩和表现,分党校按10%左右的比例推荐培训班优秀学员,报学校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各院系要为分党校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2.分党校相关经费,由二级党组织和学校党校统筹安排,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其他

分党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入党培训班(初级党校)。相关计划需报学校党校备案。入党培训班(初级党校)学员主要由对党有向往,撰写了入党申请书,自己主动申请参加党校学习的学生组成。入党培训班主要侧重于普及党的基础知识,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和现阶段党的方针、政策。

附件:分党校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

  

  

  

中共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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