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全校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活动旨在“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热情,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骨干带头作用、文明示范作用和学习表率作用,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党员意识、自律意识、表率意识,始终牢记并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的作用,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二、活动内容
1.佩戴的对象
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佩戴的标识
学生党员佩戴的标识为党徽,入党积极分子佩戴的入党积极分子牌。
3.佩戴的部位
佩戴党徽和入党积极分子应当严肃、庄重。应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党徽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置于其他徽章之上。入党积极分子牌佩戴部位参照党徽。
4.佩戴的场合
在上课期间和举行的集体活动或集会等正式场合时佩戴。
三、活动要求
1.佩戴党徽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争先创优的外在体现,也是亮出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所有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和入党积极分子牌,自觉维护党的光辉形象。
2.学生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要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和监督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按规定佩戴党徽及入党积极分子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相互监督和共同遵守。
3.广大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自觉履行承诺,树立和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坚定信念跟党走,参与并引领同学积极的投入到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中去。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