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
各学院党支部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开展一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点要加强对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教育。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会”、专题党课、毕业生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将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抓严做实,进一步把好学生党员的“出口关”。要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做文明离校的表率,在未来工作生活中牢记党员身份,服从党组织安排,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各学院党支部要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相关要求向毕业生党员讲解到位,讲清楚转出组织关系的注意事项。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稳妥做好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而导致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或超期、党员档案私自留存和拆封等现象。
二、组织关系转出原则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要按照应转尽转、分类进行的原则。
1.升学或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出到升学单位或就业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按照组织关系转出优先级原则,明确转出组织关系顺位关系,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域性(楼宇)联合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包括准备升学、公务员考试等),按照组织关系转出优先级原则,明确转出组织关系顺位关系,可将组织关系转到生源地党组织、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支部或村支部)、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等其他党组织。
4.如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三、组织关系转出方式及流程
1.组织关系转出操作。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通过上海市智慧党建平台进行转出操作。
2.部队系统未接入平台的,需通过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
3.时间安排。6月10日-30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党支部要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查看材料中签名、签章、时间是否齐全、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确保转出党员材料完整规范。
2.各学院党支部要认真统计、准确填写《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并于6月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3.毕业生党员党费收缴截止时间统一为2025年6月。
五、工作要求
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并于8月底、9月初,对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进行一次“回访”,避免出现“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等现象。对已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提醒其自觉履行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避免出现离校即“离党”;对还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提供帮助,确保尽快转入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对转出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及时改派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组织关系一时难以落实的,及时与地方党委组织部沟通,协助解决问题。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1日